成立目的
學術界違背學術研究倫理案例時有所聞,情節重大者除嚴重損及其學術形象,更負面影響國家學術競爭力。本院倫理委員會之功能主要係就已發生且遭檢舉之疑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進行審查,屬事後審查制度。而本院國際研究生學程 (Taiwan International Graduate Program; TIGP) 每學年度開設之學術倫理必修課程,現雖已擴大至全院博士後研究員、獎助學生及研究助理參與,惟對 TIGP 以外對象不具強制力,且較缺乏人文社會科學之論述,因此尚有待發展。本院身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應前瞻未來,除現有之審查機制外,應進一步強化教育功能及增設諮詢機制實有必要,故比照美國 The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 (ORI) 成立本院之 ORI。基於本院編制的考量,本組織命名為研究誠信提升計畫 (Program for Promotion of Research Integrity; PPRI)。
功能
- 教育功能:
- 針對不同對象(研究人員、博士後、博士生、研究助理)、不同領域之態樣(自然科學、生命科學、人文與社會科學)設計學術研究倫理課程。
- 學術研究倫理的知識與技能需要與時俱進,本院可培植有教育熱忱之研究人員擔任種子教師,定期參與 ORI 主辦的 RIO Boot Camp,並出席 World Conference on Research Integrity,成為永續推展的動力。
- 諮詢功能:
- 協助本院研究人員在遭受學術倫理相關事件質疑或指控時之因應。
- 接受研究人員在撰擬或引用文章時之諮詢並提供建議,使其在遵守學術研究倫理規範的前提下,從事高品質之學術研究及論文寫作。
- 協助院內現行學術倫理委員會審查機制。
運作管理
- 考量即時回報之重要性,本研究誠信提升計畫受學術諮詢總會執行秘書指揮監督。
- 本研究誠信提升計畫 (PPRI),設有一位總監 (Director) 及兩位副總監 (Deputy Director)。由基因體中心張典顯研究員、物理所李尚凡研究員,及人社中心蔡明璋特聘研究員擔任本計畫現階段推動之總監及副總監。本計畫由所屬博士級工作人員提供第一線教育與諮詢,總監與副總監負責監督博士級工作人員並視需要提供深入教育與諮詢,並負責向學諮會執行秘書報告。
- 辦公室地點:本院行政大樓二樓 2109室,聯絡電話為 (02) 2787-2563。。
- 年度規劃:
- 收集國內外相關資料,建立資料庫並充實 PPRI 網頁。
- 舉辦學術倫理工作坊。
- 參與相關國際會議,視需要訪問國外類似組織,如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誠信辦公室 (NIH ORI)。